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部分优秀人才表扬对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市共评选沂蒙优秀技能人才10名,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按照《通知》中的规定执行。现将具体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遴选、公示审定的方式进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本部门、本单位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1人。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区的组织申报工作,形成推荐人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报县区组织部把关后,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单位推荐前须对推荐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前置考察。 二、评选条件 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发明、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 (三)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四)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管理科,同时报送word版及盖章pdf版。 (一)推荐报告,加盖推荐部门公章(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相关材料请线下报送,禁止通过网络传输)。 (二)沂蒙优秀技能人才申报表(附件2,一式七份)。 (三)申报人员的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员先进事迹、突出贡献、业绩能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已审验(原件由推荐申报部门负责审验)。 联 系 人:周 岩 联系电话:0539-8126270 公务邮箱:srlzybgjnrcglk@ly.shandong.cn 附件:l.沂蒙优秀技能人才推荐名额计划表 2.沂蒙优秀技能人才申报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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