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批准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协会举办临沂市第十八届“劳动之星”保健调理师、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和报名办法 我市年满16周岁至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一人只能报名参加一项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二、竞赛职业 保健调理师、健康照护师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第十八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根据各赛项报名人数原则上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协会根据实际制定选拔赛或决赛报名通知和竞赛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决赛实施方案和参赛人员花名册应于正式比赛前7日内由主(承)办单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竞赛项目原则上于9月30日前结束。 竞赛内容由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需要进行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决赛的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参照行业规范执行。 四、奖励办法 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第1名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4-6名三等奖。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决赛获各竞赛项目(工种)第1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临沂市技术能手”称号。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通报表扬优胜奖,优胜奖及以上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优胜奖选手不再颁发获奖证书。 符合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赛项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获奖人员,决赛阶段实操和理论成绩均合格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晋升或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技师项目等政府补贴性培训的人员,不再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协会严格落实赛事规定,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严格落实参赛选手报名和承诺手续,严禁代填表、代报名。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严格落实“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全市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的报名要求,参赛选手提交竞赛报名表的同时,以从业人员身份(职工)参赛的一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需严格核对参赛报名表单位信息和参保证明单位是否一致。要合理确定决赛规模,对参赛人数多、应用范围广的赛项决赛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其他赛项决赛人数一般不超过60人,同一单位进入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3。 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协会加强竞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方式 临沂市第十八届“劳动之星”保健调理师、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孙玉彬 155629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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